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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规定

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指导规范

一、总则

1.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、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》及《304永利登录入口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》,制定本标准。

2.本标准适用于学院各基层学生党支部。

二、党支部设置

3.基本设置形式:学院依据方便管理与党员教育的原则,以年级与专业为依据,基层组织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横向党支部;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,可由几个专业、年级相近的基层组织联合成立党支部。

4.学生党支部设置: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学科专业设置或按年级、班级设置。学生党支部原则上不超过30人。学生党员较少的基层单位可设立联合党支部;校外师生党员较为集中的实习实训点、海外学习进修地建立临时党支部(党小组);探索依托学生公寓、社区、社团组织等建立党支部。

三、支部委员会建设

5.委员会职数: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-5人,设书记1人;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,可增加副书记1人;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,可只设书记1人。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;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,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。

6.委员会任期: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、副书记,每届任期3年,期满按时换届,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。任期内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,应及时补选,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改选的,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以提前换届选举。

7.自身建设: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应带头加强学习,切实发挥作用,认真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,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。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,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。

四、党员教育管理

8.发展党员工作: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,党支部书记、培养联系人、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责任。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,列为发展对象。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,介绍人认真履行责任。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。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,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(或不少于24个学时),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,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。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。

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,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。

9.党员教育培训: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,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。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,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学习培训,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。各党支部在理论学习过程中,应当注意扩大学习范围,寻找小切入点,由浅入深,有计划扎实学、持续学、深入学,以培养党员自觉学习、主动学习、乐于学习为目标,切实通过理论学习提升党员知识储备与思想觉悟。

针对研究生学生的特点,构建以校、院党校为主体、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、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、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、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。以重大节庆日、重要活动、重要节点为契机,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。重视教育培训实践环节,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、志愿服务、社会调查、承诺践诺等活动。

10.党费收缴管理: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,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并健全党费台账,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。正确履行困难党员党费减免的批准程序。每年1月、7月份,向支部党员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。

11.组织关系管理:借助“党员E先锋”平台,每年6月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、转工作。每年6月、12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。党员组织关系、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转接工作规范。

12.流动党员管理: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、流出党员情况排查,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,“双重管理”措施落实到位。

13.党内激励关怀:坚持以人为本,从政治、思想、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,建立健全党内激励、关怀与帮扶机制。及时了解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困难党员情况,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,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。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,做好评选推荐工作。

五、党内组织生活

14.“三会一课”:学院党委总体要求各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、至少开展1次组织生活,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体党员会议;本学期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、至少开展1次校外实践活动/社会服务、至少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、党支部书记主讲1次党课。“三会一课”结合学生特点,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,突出党性锻炼,坚决防止表面化、形式化、娱乐化、庸俗化。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,会前广泛听取意见、深入谈心交心,会上认真查摆问题、深刻剖析根源、明确整改方向,会后逐一整改落实。坚持谈心谈话制度,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,做到坦诚相见,交流思想和意见。坚持民主评议制度,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、对照入党誓词、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,强化党员意识,增强党的观念,提高党性修养。通过党建云系统,做好组织生活记录与材料整理,《党支部工作手册》记录要及时、准确、完整、规范,党支部纪委委员做好督查工作。院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引导,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。

15.民主评议党员:支部每半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开展党性分析,对党员进行评议,确定评议等次。按规定,稳妥慎重的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工作。

16.组织生活会: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。遇有重要情况,及时召开。做到会前广泛听取意见、深入谈心交心,会上认真查摆问题、深刻剖析根源、明确整改方向,会后逐一整改落实。

17.党员活动日:落实“党员活动日”制度,每月固定1天,组织党员开展“三会一课”、集体交纳党费、志愿群众、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,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,并规范做好活动记录。

18.组织生活创新:加强各党支部组织力建设,持续推进“服务先锋”行动计划,拓展“追寻来时路,展望新征途”等主题教育活动,按要求完成以下内容:

(1)结合党支部组织力建设,强化党员责任区。

(2)结合党员责任区的划分,深化“助学零距离”、疫情防疫等工作。

(3)结合“红色1+1”、“党建金品牌”等示范活动,推进学生党员志愿服务贴进群众。

六、作用发挥途径

19.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: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策部署,结合学生思想特点,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,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。

20.贴近学生党员实际开展党组织活动:围绕学生党员思想、工作和生活实际,以坚定理想信念、加强党性修养、塑造人格品性为重点,积极开展“争做‘四有’好学生、争创党员示范岗”活动。通过建立“党员服务岗”、“学习示范岗”等,依托学生学习互助、学生科技创新等活动,分享学习经验,促进学业进步;依托学校和学院志愿服务品牌项目,开展支教、社区服务、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;依托社会实践项目,深入基层开展社会调查和课题研究等活动,认识和体验世情、国情、民情,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智。

21.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:广泛运用网络、新媒体等平台,创新活动载体形式、丰富内容、深化内涵,组织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、志愿服务、社会调查、承诺践诺、创先争优等活动。做到活动有计划、有记录。

22.扩展党员新媒体发声力度:各党支部支委在组织生活开展过程中应注重新媒体的运用,在前期宣传、成果展示、党员培育等各个环节提升党员存在感与归属感。组织生活中各项活动开展于活动结束后1周内向学院上报新闻稿。

七、工作运行机制

23.民主议事机制: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,保障党员民主权利,落实党员对党支部事务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,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、学院和学校管理工作,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,拓宽表达意见渠道,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。

24.责任落实机制: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。

25.联系服务机制:积极联络本支部理论学习导师,主动邀请其参与基层组织建设及党员教育等工作,主动联络结对子的教工党支部开展师生党员交流,积极开展主题实践、服务承诺、结对帮扶、走访慰问等活动,主动关心同学,带动共同进步,在推进专业学习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作用。

八、基本工作保障

26.机构人员保障: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成员,支部书记一般应由辅导员或优秀学生党员担任,各支部配备一位党委委员担任本支部理论学习导师。

27.场所保障:依托文三1013党建工作室等建立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,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、实践和服务基地。提倡一室多用,使用统一的活动场所标识、制度。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;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,一般为组织架构、岗位职责、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;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,公开内容简单明了、党内信息公布及时。有条件的党支部,可配备党员电教远教设备,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。

28.经费保障: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建工作经费、下拨的党费专款专用。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,经费管理使用规范。

29.工作台账:“三会一课”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记录完备。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、年终工作总结、特色工作等台账资料健全完善。党员花名册、党费收缴等台账资料建立完备。

九、附则

30.本标准由人文学院党委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
2019年4月10日